4月6日20时左右,一辆一型蓝牌货车驶入衡水南站收费站8道,司机告知收费员拉的水果要求免费。班长立即前往验货,在验货过程中发现该车未达到核定载货质量的百分之八十,进一步查验发现容积也未达到车厢容积的百分之八十,告知司机按规定缴费。司机称自己拉的水果,对不能免费产生疑问。班长向司机解释道:“按照规定当车辆容积或载货质量达到百分之八十可以享受绿通减免政策,您的车辆均未达到要求”,最终司机表示理解,缴纳通信费183元。
衡水南站全体职工认真执行绿通减免政策,切实做到应收不免、应免不收,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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