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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2-20 16:48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2.1.1服务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度75台车辆保险(业务车辆15台,通勤班车13台,生产用车35台,养护车辆12台)。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非个人所有车辆保险的服务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2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保险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服务合同被解除。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2209时至2023224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3月13日9时30分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请投标人按要求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人:赵淑娟、武毅男  

   话:0311-66629030

 

招标代理: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

 话:0311-89681169

联系人:鲍金丽、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