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您好,我部修订印发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总质量 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经营,无需办理相关证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 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因此,包括 4.5吨以下的蓝牌货车,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 ”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 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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