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您好,您所述内容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产品。
全国统一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品种,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8〕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的规定执行。
目前《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等5个大类、24个分类、146个具体品种或类别,已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明确规定,“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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