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分公司总部办公楼配电箱和供电主线路改造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银分公司总部办公楼配电箱和供电主线路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 建设地点:青银分公司总部办公楼。
1.5.2 建设内容:办公楼三层配电箱和供电主线路改造,空气开关分路控制,负载分流,实现1个空气开关负载2台空调挂机,1个空气开关负载2至3个办公室的电器设备,减少供电线路及控制设备负载量。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总部办公楼配电箱和供电主线路改造项目。
2.2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青银分公司总部办公楼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均不含分公司)。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类似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施工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527493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供应商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给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收件人:张帅 电 话:1873214794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影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必参加开启会议。参加现场开启的供应商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出示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联 系 人:崔燕
电 话:0311-8769875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
联 系 人:鲍金丽、杨爽
电 话:0311-896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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