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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2-12-07 17:09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3年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周期:2022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7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公众责任险承保范围:京港澳高速(G4):K270+212.767-K480+050段;新元高速(S9902):K290+901-K316+930段;石黄连接线(G1811):K281+258-K283+159段;青兰高速(G22)涉县段:K719+405-K732+496(兰州方向)、,ZK703+230.279-ZK717+022.221(青岛方向)段;青兰高速(G22)邯郸绕城:K599+011-K613+329段、邯郸绕城(S04)东南环:K42+206-K65+820段、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的办公楼及管辖内周边地区的公众责任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包范围:分公司总部内设10个部室(办公室、纪检监督室、党委组织部、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收费管理部、养护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计法务部、工会办公室),直属单位4个,分公司下设32个下属单位(包括管理所、收费站、养护班组),现有管理所3个、收费站22个、养护班组7个,在职员工1623人。其中,含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2人,该人员投保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意外身故保险金额 80 万元;意外伤残(含烧伤、烫伤)保险金额4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交通事故额外保障保险金额 60 万元;交通事故额外保障险可与意外身故险或意外伤残险(含烧伤、烫伤)叠加。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可用总公司的资质)。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公众责任险和3个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和理赔服务业绩(如一份业绩合同中同时体现公众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则视为各具备一个公众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保险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服务合同被解除。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527493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906会议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给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收件人:张帅,电 话:1873214794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人:赵淑娟、武毅男  

   话:0311-66629030

 

招标代理: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

 话:0311-89681169

联系人:鲍金丽、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