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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段渠道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相关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2-10-12 08:00   作者:大广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段渠道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相关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案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核准文号:冀高招核字[2022]104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段

2.1.2 项目主要内容:

周言干渠在大广高速跨越段左堤,堤身单薄渗透严重,局部堤防溃堤,影响干渠和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工程范围自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位置上游197m至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位置下游241m,总长438m。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段渠道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监测报告的编制

2.1.3服务期限:2022年1215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大广高速跨越周言干渠段渠道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影响相关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09:00时至2022年10月16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4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2年10月24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

 址: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编:053020

联系人:侯梦阳

 话:0318-6941677

 真:0318-6941662

 

招标代理: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层

邮政编码:050000

人:张晓旭

   话:0311-85809098

   真:0311-85809098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  资质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或环境保护(影响)相关报告编制业绩。

 

附录3  资质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3年内(2019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或环境保护(影响)相关报告编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项目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  15分

其他因素:  1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9.1

评标

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8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10分。

服务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服务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服务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8分;

服务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15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9

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因素

15分

企业业绩

1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9分

每增加 1 项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得 3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技术建议书中的评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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