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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项目 用地预审咨询等服务招标公告

2022-07-16 09:00   作者:廊坊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咨询等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冀交规〔2022〕77号列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备案,现对该项目用地预审咨询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等服务

2.1.2主要工作内容: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项目起点位于九州枢纽在廊涿高速上起点位置,起点桩号K236+278,路线向西南上跨永定河,经固安东后至礼合务,下穿京九铁路、国道106后,经十里铺,跨大广高速、牤牛河后,经东湾、柳河营南,跨京珠高速后至林家屯,终于G95首都地区环线上跨G107和京广铁路跨线桥西侧桥头,终点桩号K249+678,路线全长58.4公里,估算投资75.71亿元。

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备案,需进行项目用地预审等咨询服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编制工作,直至取得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论证意见;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论证;编制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卷相关材料,直至取得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1.3服务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2招标范围: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涿高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咨询等服务相关成果文件编制、报批直至取得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批复(意见)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业绩。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咨询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项目咨询合同被解除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国土相关专业)。

3.1.5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2017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6日9:00至2022年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7月27日9时30分在河北顺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5.3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观看开标过程。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95号

邮  编:065000

电  话:0316-5899295

联系人:郝宇宁、安月川

招标代理:河北顺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卓达星辰金座5-201室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5280861

电子邮箱:hbsyzbgs@163.com

联系人:师晓坤、张梦伦

8.附件

                                                      2022年7月1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批复(意见)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咨询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项目咨询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国土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