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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2年度防疫物资购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2-03-29 09:02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2年度防疫物资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2年度防疫物资购置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2022年度防疫物资购置项目,包括:口罩、PVC手套、医用护目镜、隔离面罩、84消毒液、酒精75%、免洗洗手液、酒精湿巾、额温枪等,详细要求见本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石安分公司全线各单位防疫物资采购。

2.2 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由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

2.3 供货地点:石安高速全线,具体按采购人要求。

2.4 货物标准:合格。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在人员、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9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用户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含分公司)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527493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供应商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给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楼906室)。收件人:张帅   电  话:1873214794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影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必参加开启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石安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欢、赵淑娟

电    话:0311-666290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

联 系 人:鲍金丽、张帅

电    话:0311-8968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