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9点16分,一辆小型客车驶入衡水南收费站ETC车道,但车道声光报警器启动,车辆并未通行成功,转人工车道司机递出ETC卡表示要用ETC缴费,刷卡后系统显示3.8元,入口为临站,收费员提高警惕随即发现该车辆通行用时严重不合理,该车是2月15日从枣强收费站上道,收费员耐心询问司机通行情况,司机只说车在服务区停着,人去办事了,其他的便不愿多说。见司机并不配合,收费员立即上报监控并叫来当班班长,经监控查询该车为J型车。此次行程最远到达藁城兴华路收费站附近。在事实证据面前,司机不得不承认了逃费事实,原来车辆从枣强站上道后行驶青银高速,并在石家庄东服务区停留一夜,第二天继续行驶石黄高速转大广高速在衡水南下道,绕了一个大圈。最终,车辆按规定缴纳了全程96元通行费。从3.8元到96元,这需要广大职工注意费显与通行时间不符等情况,严厉打击偷逃漏费的车辆,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在收费作业中,努力提升职工治逃能力,密切注意各种特情车辆,坚决治理各类逃费车辆,为完成全年通行费收入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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