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吕高速公路(邢汾段)准全天候通行示范路创建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东吕高速公路(邢汾段)准全天候通行示范路创建工程施工。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建设地点:东吕高速公路(邢汾段)。
2.4 质量要求:符合要求。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羊范镇王村西
联 系 人:刘畔
电 话:0319- 2950726
传 真:0319-29580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2021年9月17日
9.附件
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盖单位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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