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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安高速恶劣天气提升安全通行能力系统建设试点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2021-08-11 11:16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石安高速恶劣天气提升安全通行能力系统建设试点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石安高速恶劣天气提升安全通行能力系统建设试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高运〔2021609号),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石安高速恶劣天气提升安全通行能力系统建设试点工程。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路段K271处至西封斯互通K312处,采用沿途已有43路固定监控摄像机图片作为采集数据源。在机电管理中心机房建立监控图片搭载服务器、SFTP 文件服务器、AI计算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部署私有云完成团雾预警系统建设和预警平台的搭建。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石安高速恶劣天气提升安全通行能力系统建设试点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2   计划工期 5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8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个月。

2.3 建设地点 :石安分公司所辖路段

2.4 质量要求 :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8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8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8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询比采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第1名供应商参加采购报名。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8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811日至2021817(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在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及其他资料) ,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82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燕山大酒店1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确认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赵淑娟、王兴华

电    话:0311-66629086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联 系 人:陈锁同    

联系电话: 0311-85288388

 

9.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021811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