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材料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材料采购项目,共分3个标段。
1标段:波形梁护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标段:融雪剂,350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标段:防眩板、防落网、隔离栅、隔音墙、灌缝胶、抗裂贴、冷补料、快速结构修补料、清扫车条刷、防撞垫、反光锥桶、安全服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
1标段: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标段:2021年10月10日起15天内。
3标段:签订合同后15日内;
2.3交货地点:
1标段:各工区指定地点(石家庄南养护工区、石家东养护工区、邢台养护工区、邯郸养护工区、邯郸南养护工区);
2标段:各工区指定地点(石家庄南养护工区、石家东养护工区、邯郸南养护工区、邯长养护工区);
3标段:各工区指定地点(石家庄养护工区、石家庄南养护工区、石家东养护工区、邢台养护工区、邯郸养护工区、邯郸南养护工区、邯长养护工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标段: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合同(须包含护栏板或防眩板或防落网或隔离栅或隔音墙采购)。
2标段: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融雪剂供货合同。
3标段: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供货合同(须包含护栏板或防眩板或防落网或隔离栅或隔音墙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3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到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官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程园、张欢
电 话:0311—66629039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袁贺、杨健
电 话:0311-86063928转816、807
传 真:0311-86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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