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车辆救援服务。
2.2 项目实施地点: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合同段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范围 |
1标段 | 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车辆救援服务。 | K522+433-K575+433 |
2标段 | K575+433-K629+433 | |
3标段 | K629+433—K686+555 |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清障、事故施救相关内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多标段申请,且允许中多个标段中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报名。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留原件)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30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邮 编:075000
联系人:王学东
电 话:0313-5899882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邮 编:050080
联系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单位盖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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