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阅读推荐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涿段及密涿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询比公告

2021-06-09 09:00   作者:廊坊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涿段及密涿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询比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所辖路段。

2.1.2计划工期:3个月。

2.2 询比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涿段及密涿段)增设声屏障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响应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加响应。

3.5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响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6月 9 日9:00时至2021年6月 13 日17:00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领取文件。

4.2询比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询比响应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7 日9时,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询比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95号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政编码:053000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郝宇宁

联 系 人:苗永超

电    话:0316-5899292

电    话:0316-5912139

传    真:/

传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hahlf@126.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外省市申请人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

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响应人在近12020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响应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