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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大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类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1-05-27 11:18   作者:宣大分公司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以下简称“询比人”)现对2021年宣大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建设资金来自日常养护费用,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经宣大分公司研究决定采用框架协议入围方式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询比采购程序,第一阶段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技术、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除价格外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分,确定框架协议入围施工单位;第二阶段对入围施工单位报价进行询比。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阶段询比,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入围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对宣大高速公路路面系范围内的技术指标低于要求标准或不满足使用需求的路面病害采用挖补、薄层罩面、裂缝封灌、拦水设施恢复等综合措施进行养护维修。

2.2询比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内容主要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2021年路面病害处治类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由二阶段采购确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询比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比的单位(企业)。

3.3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最多只能接受1家单位报名投标

3.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申请。

3.5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申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 5 月 27 日至2021年 5 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1639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询比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燕山大酒店1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询比文件规定密封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将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网站(http://www.xuandags.com 和宣大分公司公告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人:赵志军 

邮政编码:075000

   话:0313-5983582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288388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比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申请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申请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询比申请人在近1年中(2020年5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件3: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比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3名入围候选人

1)技术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优先;

2)商务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优先;

3)申请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个数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询比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询比申请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2)询比申请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申请函按询比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申请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c.询比申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申请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询比保证金:

a.询比保证金金额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金额,且询比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询比有效期;

b.若询比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询比申请人应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询比保证金由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询比人指定账户。

(4)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询比申请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询比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申请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申请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询比申请。

7)申请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申请人在同一个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询比申请文件。

(9)询比申请文件中未出现有关询比申请报价的内容。

(10)询比申请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限。

(11)询比申请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a询比申请人应接受询比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询比申请人末增加询比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询比申请人义务;

c询比申请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询比申请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询比申请人在询比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询比申请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询比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 询比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 询比申请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3) 询比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4) 询比申请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5)询比申请人的信誉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6) 询比申请人的其他要求符合询比文件规定;

(7) 询比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分值构成

业        绩:   25  分;

财  务 能 力:  15  

      15  

施工组织设计:  45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不适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不适用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不适用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

不适用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 评审

不适用

3.6.1

申请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在评比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查询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如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家数少于3家,则询比人将重新组织采购。如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家数为3家,则不再进行打分排名。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1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近3年内( 2018年5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要求的施工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加10分。

2

财务能力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财务最低要求)得 15分。

3

履约信誉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信誉最低要求)得 15分。

4

施工组织

设计

45分

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15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明确、合理、了解宣大高公路情况,得9.115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一般,得5.19.0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较差,得0.15.0分。

施工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15分)

施工方案安排科学、合理,质量管理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9.115分。

施工方案安排合理,质量管理措施较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得5.19.0分。

施工方案安排基本合理,质量管理措施安排一般,得0.15.0分。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

(15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等安排完善合理,得9.115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等安排较完善较合理,得5.19.0分。

申请人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等安排差,不合理,得0.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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