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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业务车辆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1-05-17 09:39   作者:石安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业务车辆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关于下达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冀高石安〔2021〕71号),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业务车辆租赁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业务车辆租赁项目。详细要求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4辆皮卡车、2.4L及以上、手动变速箱、国V及以上、92号及以上汽油)。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业务车辆租赁项目,详细要求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4辆皮卡车、2.4L及以上、手动变速箱、国V及以上、92号及以上汽油)。

2.2 租赁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汽车租赁服务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5个每项金额分别不少于50万元小型货车租赁项目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5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85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在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00,地点为石家庄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178号亨伦国际酒店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确认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人:赵淑娟、王兴华

   话:0311-66629039

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

  人:陈锁同     

联系电话: 0311-85288388

 

9. 附件

图片1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