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大高速公路桥涵病害处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宣大高速公路桥涵病害处治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宣大高速公路沿线的4道80型和2道320型梳齿伸缩缝更换;沿线桥涵混凝土裂缝和破损病害处治工程。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2021年宣大高速公路桥涵病害处治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2 计划工期 :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3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0个月。
2.3 建设地点 :宣大高速公路。
2.4 质量要求 :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或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总和不得少于50万元。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养护施工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桥涵养护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在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5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号燕山大酒店19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确认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网站(http://xd.hbgs.com.cn/)和宣大分公司总部公告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联 系 人:赵志军
电 话:0313-59835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联 系 人:陈锁同
电 话:0311-85288388
2021年5月10日
9.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评审办法前附表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附件2: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 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 方法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及第3.7.3项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 | ||||
响应函中实质性 内容 | 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响应报价、工期、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实质性内容 | ||||
格式、内容 | 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内容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b.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5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l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况 | 符合第一章第 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分包 | 供应商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 ||||
权利义务 |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综合评分法) | |||||
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20 分 (2)技术部分: 30 分 (3)报 价: 50 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 |||
条款号及 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3.3(1) | 商务评 分标准 | 业绩(10分) | 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3.1(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业绩要求)得 6分;每增加有1项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3.1(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资历(10分) | 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3.1(5)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项目经理要求)得 6分;每增加有1项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3.1(5)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项目经理要求)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3.3(2) | 技术评分标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防疫工作及措施(5分) | 科学合理 4.01-5.00 较合理 3.01-4.00 一般 2.00-3.00 缺项得0分 | ||||
3.3(3) | 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l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注:F为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50;E1=0.2;E2=0.1。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l.(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的业绩累计合同个数多的优先,业绩个数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递交在前的优先。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审办法2.2.5款、3.7款、5款不适用。 2、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时,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询比申请;未否决全部询比申请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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