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养护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养护车辆维修保养1标段。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的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工区 |
1标段 | 牛驼工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每标段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网站”(http://dg.hbgs.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北外环西路945号
联 系 人:侯梦阳
电 话:0318-6941677
传 真:0318-6941614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车辆维修保养的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投标单位盖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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