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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2021年各单位食堂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0-12-27 11:51   作者:京哈北线分公司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2021年各单位食堂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2021年各单位食堂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2021年各单位食堂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做好分公司各单位食堂管理工作,拟对本单位2021年食堂劳务进行询比。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2021年各单位食堂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玉田城北收费站、玉田城西收费站、玉田北养护工区、东新庄收费站、平安城收费站、清东陵收费站、东新庄养护工区。

2.4 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99527493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13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遵化市东新庄镇东新庄收费站

联 系 人:张慧

电    话: 0315-67946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

联 系 人:王丽

    电    话:0311-896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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