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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0年第二批融雪剂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0-12-09 00:00   作者: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0年第二批融雪剂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0年第二批融雪剂采购项目

2.2交 货 期: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采购为张承高速张家口段2020年第二批融雪剂采购,共采购500吨融雪剂,其中固体融雪剂400吨,液体融雪剂100吨,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询比采购范围和内容),具有相应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2本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申请均无效。

3.4同一品牌的材料,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申请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12月11日17时00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www.zdjjj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联 系 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1704室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联系人:李海峰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询比采购范围和内容)。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适用于代理商)

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融雪剂的授权书。

检测报告

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年度融雪剂有效的CMA检测报告。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融雪剂供货业绩。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供应商过去1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材料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