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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2020年公务用车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0-08-13 00:00   作者: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2020年公务用车维修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2020年公务用车维修。

2.2服 务 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采购。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购买采购文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留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8月199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3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四 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网站(http://www.zcgszjk.com/)”。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邮  编:075000

联系人:王学东

电  话:0313-5899882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4室

邮  编:050080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等)。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近1年(2019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