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9点30分,一辆车牌号为冀C9U791的银色捷达驶向抚宁北收费站出口,系统显示此车出入口站信息一致,为U转车,由于系统升级,无法显示费额。监控员通过稽核软件查询到该车由抚宁北收费站上道途径沿海高速最后由秦皇岛西站调头驶回抚宁北收费站,全程用时近两小时,按照最新政策,U转车超过半小时,应收取通行费112元,司机听后勃然变色,“我就是去沿海高速给我朋友送油、加个油,怎么就收我这么多钱?”司机不予理解,将车熄火堵在收费车道,随后9点55分驾车闯口逃逸。
抚宁北收费站立即将此事上报收费稽查大队,我大队韩伟迅速联系当地交管部门,调出了闯口车辆车主信息,6月17日上午,我大队向集团公司稽查管理部门说明了该闯口车的特殊情况并请示了此类逃费车追缴通行费的最新政策,随后韩密电话通知该车车主,当时由于系统原因,无法正常显示费额,现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应收取15.3元通行费,并通知车主三日内到抚宁北收费站补缴通行费,否则该车将被录入黑名单系统,此后将无法上高速。6月17日晚7点,车主到抚宁北收费站补缴了15.3元通行费,并表示通过此事了解到了闯口车将被加入黑名单系统的严重后果,以后不会再有闯口行为。
15.3元虽然金额不高,但显示了我大队治逃的决心,增添了治逃的信心,营造了治逃的高压态势,我大队将不断总结治逃经验,分析典型案例,加强与交警、收费站联勤联动,提高科技治逃和数据治逃能力,有效净化收费环境,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文/收费稽查大队 尹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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