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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秦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0-04-02 10:00   作者:
4月2日上午,承秦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细致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委书记、处长刘吉川主持会议,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为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和特点,会议对《条例》内容逐条进行了学习。会议指出,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真正学深弄通做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进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弘扬务实作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确定“管生产必须管党建、管党建必须管生产”的工作原则。将经济任务、安全、服务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责任区、意识形态宣传等主要党建指标纳入生产经营考核范畴。形成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交叉覆盖、齐抓共管”的大融合格局。三是注重意识形态引导与企业文化精神宣传相结合。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精神的宣传。每位党员要带头牢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担当、诚信、奉献、卓越”为内核的文化精神,并付诸行动。
文/党办室 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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