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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倡廉•孙谦保廉留遗书

2019-11-01 06:55   作者: 来源:综合办公室

南朝宋明帝时期,孙谦以清廉慎行,有治干之才被提升为巴东和建平二郡太守。天监十五年(516),孙谦已九十二岁,他预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立志身死之后也要保持廉洁操守。他给儿子们留下遗书,写道:“我年轻时本没有追求世俗富贵的意思,因此不求出人头地。后来历仕三代,官成两朝,以我这样的资历和名位,死后可能会得到朝廷的封赐,这是国家的惯例。待我气绝之后,你们应马上将我幅巾束发,免冠下葬,以存俭率。”又嘱咐:“葬我之时,棺足藏身,墓足置柩就可以了。送葬时引路的鬼幡之类可以省去,以我平时所乘之车为灵车,平时所卧之床为灵床,装了粗制竹席以备必要礼节,其他皆可免去。”孙谦死后,他的儿子们遵照这个遗嘱为他送葬,使他保持了最后的清廉气节。正是:

为官一生廉,临终遗嘱传。不愿受封赐,下葬头免冠。

旧俗皆免去,气节留人间。倡廉又一例,感人泪湿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