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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厅部署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2020-12-28 08:47   作者:赵凡伊

从厅综运处获悉,为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减尘、降耗、增绿”的总体目标,4月14日,省厅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公路扬尘治理及增绿、港区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我省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全省交通将强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现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继续严格落实禁止汽运煤集港政策,下水煤炭100%实现铁路集港。采暖季前,秦皇岛港、唐山港、黃骅港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完成地方铁路货物运输量4.3亿吨以上,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30万标箱。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普通公路检测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下。

加快推进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全面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年底前,实现全省建成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 站)150个以上。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年底前,实现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等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以上。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加强公路扬尘治理与增绿。年底前,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100%实现机械化清扫,公 路路面范围干净整洁。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继续做好路域整治及公路绿化工作, 保持运营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100%,普通干线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98%以上。

全面开展港区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年底前,实现全省至少36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持续提升港口扬尘治理能力,100%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实现抑尘网全封闭。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船舶,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新增或更换的岸吊、场吊、吊车、叉车、牵引车和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港口粉尘治理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同时,省厅将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落实,把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工作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