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适用于进出本省秦皇岛港、京唐港、黄骅港、曹妃甸港以及石家庄内陆港的国际标准20 英尺、40 英尺集装箱运输车辆。
●符合政策的集装箱车辆进出秦皇岛港、唐山港京唐港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黄骅港,免交车辆通行费;进出石家庄内陆港给予50%优惠;其他通行高速公路集装箱车辆享受30%优惠。
●车货总重超过30%以上(不含30%)或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含55吨)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不享受优惠政策。
● 原则上采用高速公路“IC 通行卡"、河北省进出港口集装箱车辆“优惠卡”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相结合方式,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
●高速公路“IC 通行卡”是指进出秦皇岛港、京唐港、黄骅港、曹妃甸港以及石家庄内陆港时,由指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发出的“IC 通行卡”或由指定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回收的“IC 通行卡”,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有效通行卡。
●河北省进出港口集装箱车辆“优惠卡”是指对进出秦皇岛港、京唐港、黄骅港、曹妃甸港以及石家庄内陆港的本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所发放的专用优惠凭证。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是指由我省港口管理机构对进出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核验后,发放的专用货物交接凭据,并作为享受我省进港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的有效证明。
●“优惠卡”主要包含运输公司名称、车型(轴型)、车号、使用区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优惠卡”实行一车一卡。“优惠卡”使用区域是指办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优惠卡”的结算中心所管辖的区域范围。“优惠卡”不能跨区使用。
●“优惠卡”有效期限是指本省集装箱运输车辆凭此卡在使用区域内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有效时间。有效期限暂定为一年,过期无效。
● 对持有“优惠卡”的本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行驶规定区域内高速公路,符合装载标准并由指定收费站进出时,凭“优惠卡”,经收费站工作人员核验后享受50%的优惠政策。
●“优惠卡”信息与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信息不符的,收费员应当场没收其“优惠卡”。同时上报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将其列入“黑名单”。
●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持“优惠卡”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应当场没收“优惠卡”,并按普通货车收取通行费。